为提高教师抵御宗教渗透的意识,维护校园和谐稳定,4月10日,新余新兴产业工程学校于仙女湖校区b201会议室召开了“抵御宗教渗透 防范校园传教”专题会议。会议由党支部书记郭振芳主持。学工副校长孙刚及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郭振芳书记首先介绍了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并带领全体教师深入学习了如何抵御和防范任何形式的宗教向校园渗透。全体教职工共同学习了我国法律如何规定相关宗教活动,明确了“禁止在学校传播宗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等相关政策,要求教师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不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在工作中依法果断处理宗教渗透和校内传教行为。
副校长孙刚强调,全体教师要正确认识宗教的本质,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坚决杜绝在校园内开展与宗教有关的活动,大家要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引领现代文化,抵制歪风邪气,用实际行动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
据悉,学校已对全体教师进行了进行了宗教信仰摸排。经调查,我校教职员工无信教及在校内外宣传宗教行为。
此次活动,普及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知识,提高了全体教职工宗教法治意识。新余新兴产业工程学校将严以律己,严格遵守相关宗教政策法规,发挥好示范作用,积极构建和谐稳定平安的校园环境。
什么是宗教渗透?
宗教渗透是指以“颠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祖国统一,控制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以及“在我国境内非法建立和发展宗教组织和活动据点”为目的,进行的各种宗教活动。
近年来,境外宗教势力为争夺思想阵地和青年学生,把学校作为渗透的重要阵地,通过一些境外传教士和高校境外信教师生,利用多种方式和途径,进行非法宗教活动,成为影响师生信仰和危害学校政治稳定的潜在因素。
我国法律相关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条: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共青团员不信教。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 第十六条:禁止在学校传播宗教。
5.《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如何防范宗教渗透?
1.时刻保持清醒头脑
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被别有用心之人蒙蔽。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做到“不信教,不传教”,不让不法之徒有机可乘。
2.提高自身科学素养
努力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素养,用科学的方法解决处理问题。还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正确对待世界、对待孩子、对待宗教。
3.抵制校园宗教传播
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禁止宗教传播与教育有任何牵扯。